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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2, v.49 52-64
环境法法典化背景下个人主体的实然与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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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22.02.07
摘要:

环境法法典化为环境法律关系的整合与更迭提供了一次契机。“个人”作为广泛存在于环境法律关系中的要素,地位和形态也将随之变化。环境法法典化采用的“适度法典化”方式决定了“个人”展开方式的调节需要与环境法法典化保持一致,实现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因此,将现行环境单行法律中的“个人”条款进行分析后可得:“个人”环保义务由国家环保义务分配;现行条款中“个人”意蕴和表达因法律关系特点具有灵活性;“个人”主体环境法律关系涉及义务性条款、引导性条款与参与性条款。环境法法典化中“个人”的具体展开,不仅需要立足于实然概括,还应当根据环境法法典化的背景进行应然推导。

Abstract:

The Codifying of Environmental laws is an opportunity for environmental legal provisions to resettle and innovate. As an element existing in environmental legal relations, the legal status and formulation of individual will be changed in status and formation as well. Moderate Codification, utilized by the codifying of environmental laws depends that the demonstration of individual should be in line with environmental legal systems. Therefore, after exploring codes of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about individual, it is rational to see that individu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bligation should be distributed by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bligations. The meaning and expressions of individual should be flexible based on the characters of legal relations. Environmental Individual legal relations include obligation articles, encouragement articles and participation articles. Except above legal figures, detailed extending of individual in environmental codes should be on the ground of positive researches, and adapting the new backgrounds to do the normative analysi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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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如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8)《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29)比如该法第二条表现特别明显“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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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22.02.07

中图分类号:D922.68

引用信息:

[1]柯坚,付杰思.环境法法典化背景下个人主体的实然与应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9(02):52-64.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22.02.07.

投稿时间:

2022-02-05

投稿日期(年):

2022

终审时间:

2022-02-25

终审日期(年):

2022

审稿周期(年):

1

发布时间:

2022-04-07

出版时间:

2022-04-07

网络发布时间: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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