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No.126(05) 1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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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冲突法的研究范式——法经济学范式的确立
Comment on the Research Paradigm of Conflict of laws——Establishment of Law and Economics Paradigm

徐伟功;

摘要(Abstract):

冲突法的各种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与矛盾,我们应该在广泛的层面找到理论上的可通约性,改变旧有的范式,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一般而言,法经济学范式中对人的行为主要有经济人的假设、人的理性假设和机会主义的假设,其理论主要有斯密定理、规范的霍布斯定理、科斯定理和波斯纳定理,其方法主要有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结合的方法、统计方法和博弈论方法等。

关键词(KeyWords): 冲突法;研究范式;法经济学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第35批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冲突法的博弈分析》阶段成果,项目编号为2004035641

作者(Authors): 徐伟功;

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7.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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