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No.125(04) 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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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和谐精神

宋忠廉;

摘要(Abstract):

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必须适应社会时代的要求,反映社会时代的精神。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和谐是其基本精神,并以维护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和谐为基础,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和谐为保障,以实现利益关系的和谐为目标,三位一体构成经济法和谐精神的层级性结构。

关键词(KeyWords): 经济法;和谐精神;社会利益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宋忠廉;

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7.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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