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 (04)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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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救济
Judical Remedy for Shareholder Dispute

马俊驹,林晓镍

摘要(Abstract):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人合性和所有与经营相一致的特点 ,公司股东面临股份公司股东未有的困境。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利益 ,各国在立法上或司法上采取了许多顺应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要求的股东救济措施。根据对英、美、德等国的比较法考察 ,为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摆脱困境 ,应赋予股东强制解散公司与收买股份请求权 ,扩大直接诉讼的范围 ,并鼓励股东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

关键词(KeyWords):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律救济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马俊驹,林晓镍

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1.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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