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研究——日本经验的启示A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of Food Security in China——Focus on the Japanese Experiences
李蕊;程新睿;
摘要(Abstract):
保障粮食安全是保障免于饥饿的基本人权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当下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在起草,亟待明确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构建路径。日本当前已形成以《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为基本法,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灾害防治等专项立法为补充,相关领域立法内部规范协调的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并通过立法有效平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构建了粮食安全双重保障机制。日本在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中,确定各社会团体的主体地位,给予税收、财政、竞争等各方面法定优待,对全国各地各领域涉及粮食安全保障的社会团体予以宏观安排以协调各自作用,配以相应限制措施,形成政府、社会、市场的三元协同的粮食安全综合保障体系,而通过法治轨道内的保障计划和具体保障政策积累下的经验,又能够反哺日本的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应当尽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协调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团体优势,以法治化的计划和政策助推粮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在粮食安全法治保障化层面,在法律移植整合层面,日本的法律经验也值得借鉴。在中国的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构建中需要对包括日本在内的更多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法治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并借鉴,深入研究把握粮食安全与生存、健康、贫困等问题的关系,走出一条粮食安全保障法治化的中国道路。
关键词(KeyWords): 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法治保障;粮食权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FXB009)
作者(Author): 李蕊;程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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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20.01.006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粮食安全》,人民出版社,2019年,前言。
- (2)参见《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70/1号决议通过。
- (3)See FAO,Transforming Food and Agriculture to Achieve the SDGs,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2018,p.12-61.
- (4)高祥:《比较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4页。
- (5)参见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
- (6)参见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
- (7)薛克鹏:《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21页。
- (8)参见拉吉·帕特尔:《粮食:时代的大矛盾》,郭国玺译,东方出版社,2017年,第285页。
- (9)戈登·康韦,凯蒂·威尔逊:《粮食战争:我们拿什么来养活世界》,胡新萍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第91页。
- (10)参见宁立标:《食物权的正当性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3期,第119页。
- (11)斯蒂芬·L.埃尔金,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128页。
- (12)李昌麒,许明月,卢代富,高宽众,鲁篱:《农村法治建设若干基本问题的思考》,《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第28页。
- (13)参见《地方自治法》第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
- (14)表1左列括号内数字对应内容在日本《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中的条文序号,表1右列法律均指日本相关立法。
- (15)「食料需給表(平成30 年度)」による。
- (16)黄季焜,杨军,仇焕广:《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政策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12年第3期,第6页。
- (17)参见周见高:《论日本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日本学刊》,2016年第6期,第122-124页。
- (18)李长健:《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以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为中心》,《河北法学》,2009年第9期,第16页。
- (19)在市町村、都道府县和中央三个层级设立农协或农协联合会,下级农业通过出资成为上级农协联合会的成员,上级农协联合会因此可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各下级农协,故称为“横纵贯通”。
- (20)参见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第七条。
- (21)参见曹斌,郭芸芸:《日本综合农协在落实“口粮绝对安全”政策中发挥的作用》,《现代日本经济》,2019年第6期,第71-77页。
- (22)张守文:《经济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5页。
- (23)史际春:《论规划的法治化》,《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2页。
- (24)参见尼古拉斯·卢曼:《法社会学》,宾凯、赵春燕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07-408页。
- (25)参见刘景章:《农业现代化的“日本模式“与中国的农业发展》,《世界经济》,2002年第9期,第42页。
- (26)参见粮农组织、农发基金、儿基会、粮食署、世卫组织:《2019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防范经济减速和衰退》,粮农组织,2019年,第55页。
- (27)参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年。
- (28)参见刘敏,张巍:《全面性表现、结构性成因与对策性建议:当代中国农民弱势地位问题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05页。
- (29)参见吕新业,冀县卿:《关于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再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13年第9期,第20页。
-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粮食安全》,人民出版社,2019年,前言。
- (31)参见王学君,周沁楠:《日本粮食安全保障策略的演进及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18年第4期,第83页。
- (32)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粮食安全》,人民出版社,2019年。
- (33)「食料、農業、農村基本計画(平成27 年度)」による。
- (34)「食料需給表(平成30 年度)」による。
- (35)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代理成片土地的承包农户将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限制融入资金的使用去向。
- (36)参见张守文:《经济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48页。
- (37)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335页。
- (38)转引自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351页。
- (39)参见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