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模式的构建与完善Building a Perfect Main Mod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章瑛;方燕飞;
摘要(Abstract):
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是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明确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将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虽然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做了相关规定,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着执行主体不明确、被执行主体不全面、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问题。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合理组建"1+1+X"矫正小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在社区内矫正"罪犯。
关键词(KeyWords): 矫正小组;执行主体;被执行主体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章瑛;方燕飞;
Email:
DOI: 10.16366/j.cnki.1000-2359.2013.02.029